法刊文章《关于鸟的争论》
【本刊讯】法国《欧洲三十日》月刊第二百四十——二百四十一期(七月——八月)发表一篇文章,题为《关于鸟的争论》《如果让有些鸟消失,人类也就失去了宝贵的助手》,全文如下:
现在的情况很令人不安:在欧洲共同体各国常见的四百多种鸟中,有六十种有绝迹的危险。
特别是许多属于猛禽类的鸟就是这种情况。例如巨鹰或秃鶙鵳之类,它们是杰出的环境调节者,在科西嘉动植物保护区尚能发现这种鸟。还有翠鸟,它们已经远远避开了我们的那些被污染的河流流域。
至于白鹮和白鹭这类极漂亮的鸟,用不了多久,我们只能到非洲旅游摄影才有机会欣赏它们。鸟越少,昆虫就越多还有更令人不安者:欧洲大陆常见的三分之二的鸟类,现在繁殖率正在不正常地下降。只有那些“寄生性的”鸟类,即那些以我们社会的剩余残渣为生的鸟类(如麻雀、椋鸟、海鸥等等)还在继续繁殖增多,不存在什么生存的问题。食虫的鸟类除了巢被捣毁和遭到人们用网或粘鸟胶捕捉外,还遭到人们用以消灭寄生物的行动和杀虫剂的伤害。这样一来,人类就失去了宝贵的助手。一支山雀每天要吃掉相当于它本身重量那么多的昆虫,这一点人们是否知晓?
这种破坏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实际上是巨大的。在许多食虫鸟越来越少的同时,人类被迫越来越大量地求助于化学手段来消灭那些昆虫和啮齿目虫类,而这又更大量地毁掉了一些保证生态平衡的鸟类。在这种连锁的混乱之后,最后是人类的健康受到了损害,因为人类吃的食物中含有一定量的杀虫化学药品。
单独一个国家是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因为大多数受到威胁的鸟是属于不断移栖的鸟类,它们显然没有国界。如果邻国不采取保护性措施,一个国家的保护性措施就很可能是白费气力。不要忘记,荷兰曾经向设陷阱捕杀了共同体的十分之一的鸟的比利时提出了抗议。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欧洲委员会在去年向九国提出建议,建议通过一项欧洲条例,规定出保护共同体大陆上所有野生鸟类的总制度。九国的环境保护部长最近再一次讨论了这一建议。作为第一步,九国就四点中的三点达成了协议(但这样一项协议在可供贸易的鸟类目录上却遇到了困难)。达成协议的三点如下:一、对于七十种已受到威胁的和比较娇气的鸟给予栖息处所的保护;二、禁止猎捕和大量地、不加选择地捕杀鸟类的一切手段(网捕、粘鸟胶捕、诱鸟笛捕、炸药捕杀,等等),三、列出二十几种可以猎捕(在整个共同体范围内)的鸟类,另外列出三十种只能在某些国家猎捕的鸟类。引起公愤的大屠杀然而,可以猎捕和贸易的鸟类名单问题在欧洲人中间有着不同的意见。
法国希望不要太重视这个名单,这样就可以使那些从事出售野味的生意中获得利润的“专业人员”不致损害其他的捕鸟的人的利益。它甚至建议稍稍增加允许猎捕的鸟的种类。
一年以来为就这些问题达成协议进行了讨论,看来是必须达成协议的。时间拖得越久,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引起的不可挽回的连锁混乱反应(人类也被牵连其中)的现在的大屠杀也就越残酷。
如果九国接受了欧洲共同体的建议,那么这些建议将能阻止这种连锁反应,同时又给狩猎以自由,不过是有限制的自由。
鉴于为解决一些问题必须有最后的考虑期限,共同体九国的环境保护部长已经委托九国驻布鲁塞尔的代表们继续审议委员会的建议,以便能在三个星期的期限内作出决议。
在这个期限以后如果继续拖延,都将引起热爱自然、即热爱动物和植物的欧洲人的误会。有关负责人应该记住,如果说捕鸟的人们的压力仍然很大的话,那么主张保护环境和生活范围的人们的压力却变得越来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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