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多元化的利与弊
【波兰《人民论坛报》文章】题:社会主义多元化的利与弊(作者莱罗斯瓦夫·卡尔瓦特)
应当指出,只有当社会主义制度能够“自食其力”的时候,特别是当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能够满足社会全部需要的全新的经营管理体制,而社会意识又同这种新型体制相适应的时候,才能说社会主义“能否存在”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社会主义的多元化可以作为使主客观差别公开化的机制防止虚假的社会一致。但并不是说它可以防止以其他形式出现的虚假现象。今天,我们可以看到一支配合一致的多元化合唱队,它以前所未有的对现实社会主义的批评和维护波兰的特殊性取代了过去的思想与政治上保持一致的神话。
社会主义的多元化有可能消除恢复宗派主义、教条主义、官僚主义或者专家治国与唯意志论的吸引力,为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发挥作用建立更大的社会基础。公开结盟的政策有可能加强社会监督,有利于防止脱离群众的领导核心为所欲为;有利于防止出现把党变成行政管理机构的自发倾向;也有利于使政策社会化。另外,社会主义的多元化有利于激发工人运动的各个环节(基层党组织、工会小组和自治小组等)独立地发挥积极性。
社会主义的多元化能以支持社会主义的力量结成民主联盟的形式来加强工人阶级的领导权,在加强工人阶级的领导权不能只靠社会主义的多元化。
社会主义的多元化可以成为一种有益的手段,不过,也只能是一种手段,不可能是原则的原则。社会主义的多元化只能被看作是起补充作用的,起微小作用的机制,不能把它看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同义词。
社会主义的多元化还会带来一些危险,我们虽已发现了这些危险,但还不知道该怎么办。首先有可能导致出现社会分化,而这种社会分化又会掩盖选择的基本的阶级标准与阶级界限。在很多情况下,会产生(实际上已经产生了)多种利益的冲突、社会与经济政策抉择的非阶级性、地方性或行业性,乃至社会生活的非阶级性等等。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