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努力提高妇女地位
【黎巴嫩《事件》周刊8月22日一期报道】题:突尼斯妇女享有同男人完全平等的权利
近10年来,突尼斯总统本·阿里成功地使突尼斯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提高 ,彻底消除了歧视和轻视妇女的陋习。
突尼斯是第一个通过颁布特别法律解决妇女地位问题的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从而使妇女的权利得到保障,确立了男女双方权利和义务平等的家庭体制。当本·阿里总统1987年执政时,他宣布决心不仅要维护突尼斯妇女已取得的成果,而且还要扩大和发展这种成果,开创一个新阶段。这表明了突尼斯领导人决心维护和加强女权,主张男女在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完全平等。
观察家们说,本·阿里总统1992年8月13日宣布的一些有利于妇女的决定,体现了他维护妇女权益的坚定意志。由于这种改革,夫妻之间能够在平等、共同参与和团结的原则下处理家庭事务。同时,法律还使哺乳母亲在离婚时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另外,突尼斯还修改了刑事法,反对对妇女施暴。去年底,本·阿里总统宣布修改突尼斯宪法,规定所有突尼斯公民都有权竞选议会议员。在这方面,男女一律平等。
在经济领域,除妇女就业的传统行业以外,参与企业和公司管理的妇女也越来越多。据最新统计,在纺织、食品、电动机械和建筑材料等行业已有2000多名女经理。
在政治领域,近几年,已涌现出大批从事政治活动的妇女,并成立了一些振兴妇女运动的政治和社会机构,这在阿拉伯和伊斯兰世界是很突出的。90年代以来,参与公共和政治事务并发挥重要作用的突尼斯妇女明显增多;担任着高级领导职务,参与决策部门工作的妇女人数也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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