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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读卖新闻》报道:《向自杀者家属罚款--------访逃往泰国避难华侨》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78-06-09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日《读卖新闻》报道:《向自杀者家属罚款--------访逃往泰国避难华侨》 【本刊讯】日本《读卖新闻》六月五日刊登了该报记者山田从曼谷发回的一条消息,标'...

日《读卖新闻》报道:《向自杀者家属罚款--------访逃往泰国避难华侨》


【本刊讯】日本《读卖新闻》六月五日刊登了该报记者山田从曼谷发回的一条消息,标题是《向自杀者家属罚款——访逃往泰国避难的华侨》,摘要如下:
记者采访了最近从胡志明市逃到泰国东南部的庄塔武里市郊收容所的中国难民。据他们说,在胡志明市,对前途感到失望而自杀的华侨很多。记者对五家的大约十五个人进行了采访。他们曾经住在胡志明市的华人街堤岸地区的各个地方,于五月中旬和下旬逃来。据他们说,他们全家曾经听到或看到友人或熟人自杀。当局准许自杀者的家属治丧,但是要支付“罚款”。另外,由于采取消灭资本主义的措施,曾经有人被捕。
在堤岸地区也并非一样,据难民介绍,情况大体是这样的:三月下旬普遍进行搜家后,除了自用的家具、电气制品和日用品以外,几乎全被没收了。四月,当局强迫华侨在印有“我希望离开胡志明市”的字样的登记表上签字。签字时,必须在当局指定的几个乃至十几个地名中选择自己“希望去的地方”。这些地方几乎都是所谓“新经济区”。签字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出发。如果拒绝签字,就被强制赶走。这样一来,有的去了新经济区,但也有不少人乘小船逃难,也有往河内或越境去中国的。去河内所需的证明可以通过贿赂官员取得。这样,堤岸地区的商店全都关闭了,留下的居民也都悄悄地呆在家里。当局虽然没有借口是华侨而直接采取歧视措施,但工厂中的领导人却有人说“不改变国籍就解雇”。还有一项措施就是:前年每人每月配给九公斤大米(可用官价购买的部分),去年减为六公斤,今年减为三公斤,后来将老人和孩子的配给量减少了。去年发生了旱灾,缺粮相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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