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决定提高知识分子待遇
【保加利亚《经济生活报》1988年第16期文章】题:以实际行动予以关心
今年4月11日,部长会议和工会中央理事会通过了关于提高科研人员、文化、新闻领域的创作人员的工资和对知识分子实行新的工资制度的决议。
从1988年7月1日起,将对科学院、医学科学院、农业科学院、理工科大学的教师及文化和新闻单位的创作人员实行新的基本工资制度。
第一、教授和一级研究员,工资为550列弗(1列弗约合1美元);副教授和二级研究员为450列弗;主任助教和一级助理研究员为350列弗;一级助教和二级助理研究员为330列弗;助教和三级助理研究员为300列弗。
第二、相当于科学院院士一级的演员为550列弗;一级演员为400列弗。
第三、文化、新闻单位的受过高等教育的创作人员、工业部门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员,他们的起点工资根据业务职称分三级,第一级为230列弗,第二级为350列弗,第三级为450列弗。
第四,在国内就读的保加利亚研究生,每个月的助学金为250列弗。在国外就读的保加利亚研究生的助学金也将作相应的改变。
提高知识分子待遇的决定,也使文化、科学和教育部门、各创作协会、各区人民委员会的执行委员会和社会文化团体增加了它们的责任。这主要涉及到下列方面:
第一、要创造条件使全国所有村镇的劳动者都能了解我国的和世界的文化艺术珍品,改进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和倡导社会公开性,提高舆论工具的政治组织作用和职能。
第二、对干部的专业技术、操作水平和个人贡献作出综合评价。
第三、制订评价各种就业人员的新标准,作为确定个人工资的基础,为完善科学文化的组织工作创造条件。
科研人员和文化、新闻领域的创作人员得到的薪的优厚待遇,是国家在四月全会以后,特别是近几年来经济实力增长的实际结果,是加深经济体制改革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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