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实行股份制的经验教训
【本报莫斯科9月6日电】(记者盛世良)俄罗斯在开始非国有化进程时,共约有23万个企业,几乎全是联邦或地方所有的国有制企业。到今年初,12.6万多个企业已实行非国有化,其中的大型企业非国有化都是通过转为股份制实现的。股份制公司现已占企业总数的一半。实行股份制的方式
根据俄罗斯非国有化开始阶段的规定,1992年2月1日固定资产在500万卢布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实行股份制,成为股票可公开上市的股份公司。固定资产100万—500万卢布的中型企业可实行股份制,也可拍卖、竞卖或赎买。
在出售联邦或地方国有企业开放型股份公司股票时,俄罗斯对劳动集体成员采取优惠政策,具体做法有3种:
第一种是劳动集体成员无偿得到占法定资本25%的记名优惠股票,但不得超过一个职工最低月薪的20倍。另外占法定资本10%的普通股票,以股票面值30%折价在企业内部认购。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附属分支机构领导)可得到法定资本5%以内的普通股票。其余60%法定资本为国家股份。
第二种是劳动集体全体成员和与之同等身份者可在企业内部认购法定资本额51%的普通股票,其他49%属国家所有。
第三种用于职工不到200人,固定资金账面价值100—500万卢布的企业,企业职工小组或其他自然人和法人经劳动集体全体会议同意,签订承担企业私有化计划合同,接受一年内不许企业破产的承诺。合同生效期间,这个小组有权得到占法定资本20%、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票,但不得超过个人最低月薪的20倍。在必要情况下,认购可分期3个月付款,但实际交款不得少于股票价值的15%。
俄罗斯1995年根据劳动生产率、产品盈利率、基金产值率和流动资金等4项经济效益指标,以及自筹资金率、日常清偿能力等4项金融状况指标,对2400多个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表明,从综合效益看,国有企业普遍不如股份制企业,在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股份高的(25%以上)又普遍不如国有股份低的(25%以下)。竞卖国有企业股份
最近几个月,俄举行了几场数额巨大的国有企业股份竞卖,并在拍卖前定出投资条件。其中最大的是通信投资公司25%股份的竞卖,俄联合进出口银行以18.75亿美元竞买成功。其他几笔竞卖国有企业股份的大交易也都先后成交。
这种做法有以下好处:1、为国家财政带来巨额收入。例如通信投资公司25%股票的成交价比起价高近7亿美元,而且收到的是“活钱”。2、国有财产有了实实在在的主人,买主关心经营。3、竞卖时附加投资条件,规定在投资计划完成后买主才有所有权,这样国有企业得到大量投资。
俄以这种方式竞卖时,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逐渐放松。如过去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俄石油公司中所占股份总和不得超过15%,而即将举行的俄罗斯石油公司51%股份的竞卖则对外国投资者无任何限制。实行股份制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俄企业实行股份制时间很短,但问题不少,也有一些经验教训。
一、企业实行股份制要明确区分所有者、股东同管理人员的职、权、利。管理人员同股东争权很激烈。因此,这方面的法规要完善,要有法必依。
二、要让股东参与决策,保护贷款者、投资者利益。
三、要适时更新股份公司领导。1992—1996年在实行股份制过程中,俄大企业领导基本是行政命令体制下的原班人马,不适应股份制运作的要求。
四、大宗股份竞卖要公开竞争,公平交易,效益第一。
俄总统办公厅已拟就法令,规定今后一些大公司的巨额股票发售一定要根据总统令,规定出售的条件和竞卖规则。购买国有股票一定要公开竞争,中标的原则是使国家财政从出售股票中获得最大的收益。同时要禁止同售出公司有任何干系的公司参加竞买。而竞卖后发现有干系,总检察长可宣布交易无效。购买者即使只有一项规定条件未履行,总检察长亦可宣布交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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