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加工出口区放宽输入祖国大陆原料规定
【中央社高雄9月4日电】经济部加工出口区管理处放宽大陆原物料进口规定,扩大输入许可业务范围。
加工出口区管理处已修订“加工出口区区内事业申请输入大陆地区原物料、零组件作业要点”,简化区内厂商输入经济部未公告准许间接进口大陆地区物品的有关申请程序,并且申请输入许可业务范围对象不再限定为制造业与贸易业,只要在加工出口区内核准设立的事业都可申请输入。
扩及准许申请输入大陆物料的事业有组装、研发、咨询、技术服务、仓储、运输、装卸、包装与修配等事业,也可委托特定厂商代为加工,但加工后的产品仍必须全部外销。
加工出口区管理处认为,这项作业要点修正实施后,受惠最大的是加工出口区内科技产业与机器业,除可促成两岸间生产线垂直整合效应,节省厂商成本,协助根留台湾,还可吸引跨国产业来华投资设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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