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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通过控股管理企业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7-09-06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新加坡政府通过控股管理企业 【本报新加坡9月5日电】(记者曾虎)新加坡的政府关联企业或称“国有企业”,在新加坡的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发挥着'...

新加坡政府通过控股管理企业


【本报新加坡9月5日电】(记者曾虎)新加坡的政府关联企业或称“国有企业”,在新加坡的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关键的基础和领导作用。然而,新加坡政府对于经济部门或重点企业的控制往往不是采取直接的行政管理手段,而是通过控股公司这一企业组织形式,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来实现的。
新加坡政府企业绝大部分是在新加坡经济发展初期由政府新创立的。也有一些重点企业,如电话通讯网、吉宝船厂、胜宝旺船厂等,是从前殖民统治者手中接管过来的。
政府企业是根据股份制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组织方式建立和运作的。这些企业之所以能够成功,关键还是在于政府如何运用和管理这些国有企业。
新加坡政府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之一是将政府企业放人市场。政府一旦完成企业的组建之后,这一政府企业就完全进入市场,由市场来决定其生存、发展或倒闭。政府不会为了挽救就业机会而去收购一家陷入困境的私人企业。同时,如果一家政府所有的企业亏损,政府不会特别去照顾它,相反,当亏损严重时,政府所能做的只会是让其倒闭,被市场淘汰。
经验之二是政府企业拥有优秀的企业管理人员。新加坡前副总理吴庆瑞博士说,企业的成功关键在于要有一个优秀、精干的管理班子。新加坡政府企业中的管理班子入选不是靠政府任命,而是从公开的市场中招聘来的。招聘范围不仅限于新加坡,也包括海外的优秀管理人员。招聘的条件极具竞争性。受聘者也将享有相当优厚的待遇。但是,受聘者没有“铁饭碗”,如其表现不佳,照样会像在私人企业中那样被降职或被解聘。
经验之三是政府企业中的政府利益或称国家的利益始终要得到切实的保障。保障政府利益的方法第一是靠控股。根据《公司法》在组建企业时就要使国家利益在公司中占主导地位,确保政府在控制着企业。为了保证政府的切实“控制”,政府除了在企业股份中控制多数股权的做法外,还可以采用“特别股”的做法。政府相关机构持有这种在企业运作的关键问题上有否决权的“特别股”,从而使政府拥有一种其他股东所没有的特别控制权,进而达到保障国家或政府利益的最终目的。
保障政府利益的第二种方法就是根据《公司法》在委任董事会时,政府通过董事的任命使政府的利益得到反映。但是这些政府委任的董事会成员不是企业管理人员。他们多数为政府公务员,但不干预企业的管理事务。他们不是商人,但他们懂得如何监控商业管理。
经验之四是公平竞争的机制。在新加坡,除个别特例外,政府企业在其运作与管理上同其他私营企业完全一样。政府企业不享有特殊的优惠待遇,没有暗地里的补贴,不享有任何垄断特权,与私人企业一样在市场中公平竞争。新加坡国立大学商业策略系主任陈光炎博士强调,根据新加坡的成功经验,一个企业的效率高低,其所有制并不是决定的因素,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竞争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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