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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7-08-30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香港特区政府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 【香港《星岛日报》8月28日报道】题:港府决撤第一收容港 特区政府不再顾虑国际形象问题,决意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但当'...

香港特区政府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


【香港《星岛日报》8月28日报道】题:港府决撤第一收容港
特区政府不再顾虑国际形象问题,决意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但当局会修订法例,维持对越南非法入境者实行较长时间的拘留,并争取与越南政府加快核实身份及加快遣返有关非法入境者。
知情人士指出,行政长官董建华已表明,即使香港国际形象受影响,也不会妨碍特区政府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
特首办新闻秘书区璟智接受本报查询时指出,香港多年来作为第一收容港,可谓“仁至义尽”,比起世界上任何地区,也并不惭愧。
但她重申,保安局仍就越南难民、船民及越南非法入境者的问题,进行一个全面的政策检讨,她不置评可能出现的结果。
保安局发言人接受本报查询时,更直指70多个国家在1989年6月用以解决印支难民问题而同意采取的“综合行动计划”,于1996年6月已正式结束,本港作为第一收容港的角色亦随之“划上句号”。
被问及本港如真的取消第一收容港,事前是否需要向各国发出通知或通过某些国际程序?保安局发言人指出,本港自1975年开始作为越南难民第一收容港,只是因应当时情况而定,并无签署任何国际间的协议文件,更无任何国际认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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