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中报》社论说:大陆文艺改革跨出一大步
【纽约《中报》5月27日社论】题:中国大陆文艺改革的起步
大陆本月中下旬召开了全国文化工作会议,并公布一项文艺改革新政策,表示对于国营、集体、个体剧团上演的剧目,谁演什么戏、唱什么歌,政府文化部门现在和将来一般都不加审查。另外,文艺改革后大部分文艺演出团体将改由集体、个人主办。
这是文艺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虽然该政策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演艺团体,但审查制度的局部取消,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为表演艺术的“百花齐放”扫除了障碍,而且也为其他文艺领域的进步和繁荣树立了榜样。
自然,演艺体制的改革也与其他各种改革一样,需要一种理论上的根据。于是,大陆宣传部门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文艺事业的新目标:强调文艺“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而不再渲染“为政治服务”。目下已取消了阶级斗争的口号,则为人民服务就是为观众服务的同义词,相信任何社会都会接受这一概念而不以为奇。至于“为社会主义服务”即有“初级阶段”的修饰词,则文艺的尺度必定会宽松得多。
事实上,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文艺工作者封闭的视野打开了,演艺人员自然亦不例外,若再以过去那种文化蒙昧主义来操纵舞台,则不但观众反感,编导演各方人士亦不会同意。
这次演艺团体的结构改革以及文艺的“松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是大陆改革在经济和政治领域中取得一些成果之后,在文艺领域中跨出的一大步。我们再提出两点看法:一是要加速开展文艺立法工作。另一是把本次改革的精神推而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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