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大藏省将严厉处分野村证券
【日本《读卖新闻》7月16日报道】由于野村证券向特殊股东提供利益事件,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在15日下午向大藏大臣提出了建议,要求给作为法人的野村证券公司和该公司的4名前负责人以行政处分。作为其理由,监督委员会列举了如下几条:(1)野村证券公司向特殊股东小池隆一提供了约3.7亿日元以补偿损失;(2)有组织地反复同小池进行非法的全权委托交易;(3)内部管理体制存在严重问题,比如再三隐瞒事实。另外,建议还指出:“野村证券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明显缺乏遵守法律和各种规则的意识。”建议的内容是异乎寻常的。接受这一建议的大藏省决定对野村证券公司进行严厉的处分,比如令其停止几个月的营业。
证券公司作为法人由于违反全权委托交易和补偿损失这两条法律成为受指责的对象,这尚属首次。
监督委员会在建议中断定:在1995年,野村证券和酒卷等4名被告通过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的利润转帐或认股权证交易向小池嫌疑犯提供了约5000万日元的利润,后来又提供了3.2亿日元的现金,从而补偿了损失。总务部、股票部、第一企业部等3个部门参与了这一非法活动。
大藏大臣15日接受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的建议之后指出:“要严肃处理,要为防止今后再发生此类事件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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