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自民党建议制定急事态法
【日本《产经新闻》晚刊7月8日报道】自民党安全保障调查会8日上午在该党本部举行了全体会议。会议作出了关于“修改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和制定新法”的正式决定。
该决定提出了修改自卫队法和日美相互提供物资和劳务协定等具体事例,要求在下次通常国会上产生一项旨在以对付日本周边发生不测事件为主的“紧急事态法”。
该决定认为,“只有从日常开始完善旨在对付紧急事件的体制,才有助于防止不测事件的发生或防止事态的扩大”。因此呼吁政府应为“制定紧急事态法”而努力。
【共同社东京7月10日电】防卫厅作为伴随着修改“日美防卫合作指针”而紧急立法的一环,从10日以前开始研究在自卫队法中新设“警备行动”(暂称)条款,从而区别于防卫行动和治安行动。
这是设想发生如下情况时的“小型防卫行动”规定:在日本周边地区发生紧急事态的情况下,靠警察装备不能进行对抗。其目的在于弥补现行规定的漏洞。不过,这有可能放宽出动自卫队的严格条件。
关于日本周边地区,比如朝鲜半岛发生紧急事态的对策,政府根据桥本首相的指示,独自研究了紧急事态对策:(1)救出日本侨民;(2)大批难民对策;(3)警备沿岸和重要设施;(4)各种对美合作措施。
结果,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即使“警备沿岸和重要设施”,即使“警备美军设施和区域”、“警备日本国内运输线”,也要以援助警察和海上保安厅的形式出动自卫队。不过,在自卫队法上没有设想这些活动的规定,于是浮现出了新设“警备行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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