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颁布临时宪法并成立国家政策委员会
【法新社曼谷十一月十日电】泰国今天宣布了第二十一部宪法,宪法规定总理有绝对的权力判决威胁国家安全的案件。
根据宪法第十七条规定,二十三人的革命团将成为国家政策委员会,革命团领导人沙鄂·差罗如将担任该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主席有权解除总理的职务,一般说来,拥有相当于内阁部长的权力和职责。新宪法第二十七条赋予总理以绝对权力。
新宪法规定,国家立法议会的头等大事将是草拟一部永久性宪法,考虑到已经答应明年举行大选,所以要加快完成这一任务。
议会将由三百到四百名议员组成。如果议会在一九七八年年底以前不能完成草拟永久性宪法的任务,那么,大选将推迟一百二十天。宪法草案将经过三读后通过。如果经过三读后仍然通不过,就将解散议会,由内阁接手草拟宪法。
将给内阁三十天的时间草拟宪法,根据这部宪法进行大选。
根据临时宪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权力极大的国家政策委员会主席将行使总理的权力,直到任命总理为止。委员会主席有权任命总理,但总理要由国王批准后才能正式任命。
临时宪法说,国王是国家元首,有权任命一个不超过十四人的枢密院。今天宣布的临时宪法是一九三二年实行立宪君主制以来的第二十一部宪法。
【路透社曼谷十一月十一日电】泰国电台宣布,普密蓬国王今天任命武装部队最高司令江萨·差玛南上将为泰国总理。江萨是在国王在沙功那空府的东北行宫中接见他时被任命的。江萨是同军方的国家政策委员会主席沙鄂海军上将一起乘飞机到行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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