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将实施港澳居民居留定居台湾许可办法
【台湾《联合报》6月15日报道】为规范7月1日中共收回香港以后香港居民来台,政府将于近日审核公布“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一方面小幅放宽香港居民的停留期限,但也将香港居民自华侨之列排除,视同外籍人士;一旦有与签证目的不符的活动,或逾停留期限,将予强制出境,或收容后遣返。办法中并增加禁足条款,违规的至少一年或两年以上得不许再申请来台。
陆委会港澳会报前天通过7月1日实施的“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其中有关香港居民申请来台依亲、投资移民或专业移民等方面,基本上维持现行的条件,在停留期限及特殊事故延期方面有所放宽;但在逾期停留或非法工作方面的处理上则严格处理,将予强制出境。此外,新办法也增订港澳居民申请进入台湾地区得不予许可的情形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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