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研究面临严重伦理道德问题(下)
(续昨)实际上,这就是在华盛顿进行的有关克隆辩论所涉及的问题。社会在多大程度上愿意让科学家为了探索知识而审查他们自己的灵魂?立法者只砍掉用于克隆的联邦拨款、而听任私营部门毫无限制地推进这方面的研究吗?他们会允许克隆人类细胞但禁止用技术创造婴儿吗?他们会把克隆人类当作一种犯罪行为,就像抢银行或谋杀一样吗?还有,无论他们怎样决定,立法者能使他们的规定起作用吗?还是说胆大的科学家和有钱的客户只要越过边界就可以找到对他们开绿灯的管界?接受克隆人想法需要时间
有些人说,隔多少年再复制一个人的想法非常令人厌恶,全世界的政界人士必须携起手来,将它彻底禁止。多莉的创造者维尔穆特赞同这种观点,他最近要求美国参议院的一个小组委员会发起国际行动,禁止克隆人。乔治敦大学的伦理学家劳伦斯·戈斯汀觉得,美国人会赞成这样一个行动。其他人说,社会最终会接受克隆人的想法,就像它现在已经接受了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一样。
现在,已经有一些评论者在问,美国人是否会支持在特定情况下克隆人类,比如一个家庭失去孩子时。为克隆人类辩护的人也不少,其中有美国参议员汤姆·哈金(艾奥瓦州民主党议员),他最近作了一次激情洋溢的辩护演讲,称不管克隆研究可能会导致何种局面,科学界都有权利继续从事这种研究。哈金说:“有些人会令我们相信,多莉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但是我不这样看。我认为,对我们来说,尽力阻止这件事是不合法的。”
霍金说:“我同意大多数美国人及世界各地其他人的意见,‘不要让克隆人出现’,我们没有理由这样做,我们有很多不能这样做的理由。但是我希望让我们作为自由的个体作出那项决定,而不是通过政府的强制命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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