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言论自由”
【新加坡《联合晚报》文章】题:文不惊人死不休——看“港式自由”下的娱乐周刊
香港一向以“言论自由”闻名于世,然而,自由的“尺度”往往难以捉摸,毫无节制的“自由”更容易引起一些副作用。且让我们看看“港式自由”下的娱乐新闻吧。封面
为了求一个引人入胜并促使读者为此而舍得掏钱的好封面,各周刊的编者常常要绞尽脑汁。例如某次有一位当红多年的女艺人入医院施手术,但她行踪秘密,而人人都很想知道她施手术后的情况。于是就只得以一个身材与她相若的人,穿上她爱穿的衣服,剪一个类似的发型,然后缠上纱布之类,站在医院附近拍照,再用大字标题写上与她有关的新闻……。
更有一种是不属正途的手法,就是“捏造”。有时实在找不到好的封面材料,只好以一当红艺人的艳照刊出,再找人写一封“求爱信”之类的东西给她(或他)。再影印了刊于封面上,以牵动读者的好奇心。标题
周刊的标题,也是吸引读者的主要手段。
试以“同居”为例,比如传闻中两位艺人正在恋爱,封面则大字标题标上他们正在“同居”,但内文说他们只不过“同住一幢大厦”,更有荒谬的,原来只不过“同居”于九龙而已。一位周刊老总说:“题目要夸张、煽情、霸气,才能吸引人!”一语道破其中奥妙。“卧底”
每年电视台的选美活动,也正是各娱乐周刊重点出击的日子。
例如香港一家较大的周刊,他们的手法是派“卧底”,即在选美活动开始的前一两个月,就采取各种方式到处物色有希望入选的美女,并为她们准备好参赛的“报名表”。由于派送的“卧底”有好几个,结果总有一两个能够入围。而入了围的“准姐”,她身负的任务就是把内部的集合时间、地点、训练步骤、具体训练情况及佳丽们之间的口角、意见及一切有报道价值的言谈、内幕等等,尽量多地及时向周刊汇报。有时记者写的稿子没有什么内容,老编往往会加些“料”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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