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规定对祖国大陆投资上限
【台湾《经济日报》4月29日报道】经济部拟定新规范将双管齐下严格管制台湾厂商对大陆投资,除依公司净值分四个级距,分别规定厂商对大陆投资占公司净值比率上限外,并订定个案的投资金额上限,初步订为5000万美元。
依此一标准计算,截至去年6月底为止,建大工业公司累计赴大陆投资金额为10.4亿元,占其公司净值比率为43.1%,已超过40%的上限。接近新投资上限比率规定的上市公司包括:正新橡胶、宝成实业、震旦行、新艺、美利达。去年平均每件赴大陆投资金额规模为321万美元;到目前为止,尚未有投资规模超过5000万美元的个案。
新的大陆投资规范性质是“浮动性”的,经济部将可随时调整许可标准,使大陆投资政策能适时做微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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