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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产经新闻》社论:《对苏联宪法草案的疑问》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77-06-07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日《产经新闻》社论:《对苏联宪法草案的疑问》 【本刊讯】日本《产经新闻》六月三日发表一篇社论,题为《对苏联宪法草案的疑问》,摘要如下: 苏联公布了新'...

日《产经新闻》社论:《对苏联宪法草案的疑问》


【本刊讯】日本《产经新闻》六月三日发表一篇社论,题为《对苏联宪法草案的疑问》,摘要如下:
苏联公布了新宪法草案。草案给人以这种印象,即:从进一步加强勃列日涅夫总书记的独裁体制这一点看,新草案同勃列日涅夫总书记所强调的向“国民主导型”国家过渡的相反的方向发展。
新宪法草案的特点,首先是宣告苏联的体制已由无产阶级专政发展到“全民国家”;第二是首次就外交政策单独设了一章,把“和平共处政策”推到了前面;第三是写进了保障各种公民权。
然而新草案的疑问点还是很多的。虽说是已发展到“全民国家”,但苏联现实的国情果真是能等同地体现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各阶层的意思与利益的国家吗?而且这同把放弃无产阶级专政宣布为修正主义的中国的想法形成对照,中国对此作何反应值得注意。
尽管强调了和平共处,但从实际状态看,苏联的对外政策是“实力政策”、“向海外扩张政策”。它究竟如何回答西方国家的这样一种疑问呢?即:缓和紧张只不过是苏联单方面为加强其实力体制而在“争取时间”而已。
关于保障苏联国民的自由与人权问题,也是附加了“不能损害社会主义体制的利益”这样一种条件的。
加上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波德戈尔内已经下台,人们预料勃列日涅夫总书记将兼任这一相当于国家元首地位的职务。因此,一般认为制定新宪法的真正意图是,考虑到接班人等问题,为建立“勃列日涅夫新体制”奠定基础。另外,也可能是针对将于贝尔格莱德召开的重新研究赫尔辛基宣言的欧洲国家会议的对策。
总之,有一点是没有改变的,即:“勃列日涅夫独裁宪法”同扩大苏联人民大众的自由与人权是无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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