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社报道:《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新闻公报》
   波德戈尔内被解除政治局委员职务,卡图谢未被解除中央书记职务,鲁萨科夫被选为中央书记;勃列日涅夫作新宪法草案的报告
【塔斯社莫斯科五月二十四日电】题: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新闻公报
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一九七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举行了全体会议。
全会听取了苏共中央总书记、宪法委员会主席勃列日涅夫作的《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草案》的报告。
勃列日涅夫同志在报告中首先谈到了为什么有必要制订苏联新宪法的问题。他说,现行宪法通过后的四十年来,在我们国家中,在我们整个社会中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苏联已建立了一个发达的、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主义建设在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成就,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原则性的重大变化。我国经济发生了难以辨认的变化。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形式在经济中独占了统治地位。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国民经济机体正在科学技术革命成就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相结合的基础上发展。苏联社会的社会同一性正在增长。工人阶级、集体农民和人民知识分子牢不可破的联盟更加巩固了。各基本社会集团之间的差别在逐步消除。我国各大小民族通过自己的生活进程不断地接近起来。已形成了一个人的新的历史性共同体——苏维埃民族。随着成熟的社会主义的建立,随着各阶层居民转到工人阶级的思想政治立场,作为无产阶级专政产生的我们的国家,也就发展成为全民国家了。苏联的国际地位和世界的整个社会政治面貌都大大改变了。对苏联的资本主义包围告吹了。社会主义变成了世界体系,形成了强大的社会主义大家庭。世界资本主义阵地大大削弱了。几十个过去是殖民地的年轻国家起来反对帝国主义。出现了防止发生新的世界大战的现实可能性,虽然这还需要大量的坚持不懈的努力。
共产党领导下的苏联人民依靠已取得的成果,现在正在解决共产主义建设的历史性任务。
根据苏共二十五大的规定,所有这些变化都在苏联新宪法草案中得到了反映。
对于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新阶段、苏联人民的最重要成就和他们所面临的共产主义建设任务的这一草案的内容来说,首先一个特点是进一步扩大和加深社会主义民主这样一个重要方针。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基础的各级苏维埃的组成和活动的原则,在草案中正是本着这一方针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也是本着这一方针,草案中还广泛拟定了关于苏联公民权利的条款,包括他们的社会经济权利、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同时也有公民对国家、对人民的义务。
也是本着这一方针,宪法草案中包含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和法制的重要条款。
在草案的专门一章《社会发展与文化》中说,国家关心教育、科学与艺术的发展、关心公民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的改善。
草案中对民族国家体制问题的解决办法,保证了我们多民族联盟的共同利益同组成联盟的每个共和国的利益的真正民主的结合,保证了苏维埃国家所有大小民族的全面繁荣和不断接近。
把领导我们国民经济的一些基本原则列入草案,这同我们社会主义经济的强大发展有关系。
新宪法草案中有专门章节谈到苏联的列宁的爱好和平对外政策,谈到保卫社会主义祖国。
勃列日涅夫强调指出,无论对国内生活还是对加强社会主义、和平和进步力量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新宪法的通过都将具有巨大意义。
勃列日涅夫同志强调指出,我们的新宪法将清楚地向全世界表明,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在日益牢固而又深刻地确立社会主义民主的同时是如何发展的,清楚地表明,这种社会主义民主是什么样的,其实质何在。
勃列日涅夫最后说:新宪法的通过将成为我国政治历史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苏共中央全会基本上赞同宪法委员会提出的苏联宪法草案,并建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将其提交全民讨论。
中央全会听取了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苏共中央书记苏斯洛夫作的《关于苏联国歌》的报告。全会赞同了苏联国歌的词和曲,并把这个问题提交给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审议。
苏共中央全会还讨论了组织问题。
全会解除了波德戈尔内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职务。
全会选举鲁萨科夫为苏共中央书记。
鉴于卡图谢夫已担任经济互助委员会的工作,全会解除了他苏共中央书记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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