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权反华提案七度受挫
从1990年起,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以所谓“关心中国人权状况”为名,借联合国人权会议讲坛,至今已七次炮制反华议案。中国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热情支持下,七次挫败西方国家借人权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的图谋。
第一次:1990年第46届人权会议,有18个西方国家提出反华议案,但在会议审议程序中被否决。巴基斯坦提出的对该议案不予审议的动议,经43个成员国表决,以17票赞成、15票反对、11票弃权获通过。
1991年第47届人权会议,西方国家出现分歧,未提出反华议案。
第二次:1992年第48届人权会议,21国提出反华议案并要求表决,但在会议审议程序中被否决。巴基斯坦再次提出对该议案不予审议的动议。53个成员国的表决结果是:27票赞成、10票反对、15票弃权、一个国家缺席。巴基斯坦的动议获通过。
第三次:1993年第49届人权会议,22国提出反华议案交会议表决,中国立即提出动议,要求会议对该议案不予审议,结果以22票赞成、17票反对、12票弃权,通过了中国的动议。
第四次:1994年第50届人权会议,22国又提出反华议案交会议表决,中国要求会议对该议案不予审议,结果以20票赞成、16票反对和17票弃权,通过该动议。
第五次:1995年第51届人权会议,24国提出反华议案并交会议表决,结果以20票赞成、21票反对、12票弃权遭否决。
第六次:1996年第52届人权会议,24国再次提出反华议案交会议表决,中国立即提出动议,要求会议对该议案不予审议,结果以27票赞成、20票反对、6票弃权,通过了中国的动议。
第七次:1997年第53届人权会议,当15个西方国家继续提出反华议案时,中国随即提出动议,要求会议对该议案不予审议。中国提出的动议以27票赞成、17票反对、9票弃权获得通过。像历年一样,人权会议对西方国家提出针对中国的议案既不审议也不表决。具体投票情况如下:
表决赞成中国动议的27国是:中国、印度尼西亚、印度、孟加拉国、尼泊尔、不丹、斯里兰卡、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古巴、阿尔及利亚、安哥拉、贝宁、埃及、埃塞俄比亚、加蓬、几内亚、莫桑比克、扎伊尔、马达加斯加、马里、乌干达、津巴布韦、佛得角、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哥伦比亚。
投反对票的17国是:美国、英国、加拿大、奥地利、丹麦、荷兰、爱尔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萨尔瓦多、尼加拉瓜、智利、保加利亚、捷克和南非。
投弃权票的9国是:俄罗斯、墨西哥、菲律宾、韩国、阿根廷、巴西、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和乌拉圭。(袁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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