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社说:埃及修改外国投资法有利于剥削阶级
【塔斯社开罗三月三十日电】题:有利于剥削阶级
塔斯社记者亚历山大·苏里科夫报道:埃及对阿拉伯和外国投资法作了一系列修正,可以公正地认为,这是埃及现领导所奉行的“门户开放和经济自由化”政策的主要基础之一。外国投资者和当地私有经济成分的代表都极力争取进行修正。前者认为,现行法律不能保证他们获取相当高额的利润,后者则对他们的外国同行享有更为广泛的权利和优惠表示不满。
最近,投资法修正案已由埃及政府批准。现在,剩下最后一道程序——人民议会审批。但是,如果考虑到执政的中派党在最高立法机关拥有牢固多数这一点,那就可以认为修正案已实际被批准。
《金字塔报》报道,政府同意对投资法作这样的修改,即使“埃及投资者同外国投资者的一切特权和优惠趋于平衡”。换言之,埃及资产阶级获得享有投资法一切特惠的权利,就会认为现阶段他们主要的要求之一已经得到满足。
对外国资本也再度给予放宽。投资项目免缴为期五年至十五年的税收,投资者可以把在埃及获得的利润汇往国外。
修正案通过后,投资方案将不受现行法律中规定保护埃及民族经济不受外国摆布措施和保护劳动人民某些基本权利的那些条款的约束。例如,合股公司可以不履行以前必须执行的这样一条规则:股份的百分之四十九应属于埃及人,埃及公民应在公司董事会中占多数。此外,允许这些公司自行招募职工,不必考虑负责分配劳力的劳动局的推荐,还允许这些公司利用人员加班工作,而不必得到负责监督正常劳动条件的机关的事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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