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每日新闻》报道:《莫斯科市民为出租汽车感到苦恼》
【本刊讯】日本《每日新闻》一月二十五日刊登该报驻莫斯科记者江川的报道,题目是《莫斯科市民为出租汽车感到苦恼》,摘要如下:
苏联宣布从四月起提高出租汽车、飞机、船舶的运费;而在莫斯科市民中间,出租汽车费一下子涨一倍这件事名声极坏。莫斯科出租汽车明显不够,不道德的司机横行不法的情况令人不能容忍,“私人出租汽车”盛行。面对这种现实,当局说,“涨价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而市民的心情好象是,认为这种说明是空洞的。抵制不了莫斯科市民能抵制租用出租汽车吗?看来并不能做到。现在有七百六十万人口的莫斯科市有出租汽车一万四千辆(东京都人口约一千一百万人,有出租汽车大约五万辆)。每天约六十万人租用。但实际上还远远满足不了市民的需要。因而造成这样一种结果:利用坐车的人的弱点大肆赚钱的不道德的司机横行,私人出租汽车盛行。
由于出租汽车不够,素不相识的乘客同坐一辆车是普通的事情。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车费也不是大家均摊,而是司机分别从乘客那里收费,除计价表上的费用外,剩下的钱全部归司机个人所有,因此令人不能容忍。司机也积极招呼乘客一块坐车。即使不是空车,但是只要有人招手,不少出租汽车就会停下来。如果目的地是同一方向,那么司机就说:“可以,请上车。”
相当多的司机喜欢选择乘客,所以“拒绝乘客”是常有的事情。公开的理由是“要回库和下一个司机交班”以及“现在去吃饭”。但是在这个时候,如有人说“多给小费”和“加倍付钱”等话,司机就会立刻打开车门让他上车。这种事情很多。牟取重酬由于同时收同坐一辆车的乘客的车费和小费,所以出租汽车司机可以得到相当多的钱。公开收佣金,据公布每月收人为二百卢布。但询问一些司机,据说“由于每月的天数不同,所以有时赚四百卢布,有时赚五百卢布”。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汽车职业的收入接近大学教授的收入。
当然,并不是说莫斯科所有出租汽车司机都是这样。也曾遇到过根本不收小费的司机。但是不能不认为,勿宁说这是例外。私人出租汽车也很厉害。站在路上一招手,不仅是出租汽车,而且各种车辆都会停下来。不仅是小汽车,甚至卡车和救护车也转而变成了私人出租汽车。有这样一件事,当一家日本人从外国到达莫斯科谢列梅捷沃机场时,找不到出租汽车正感到为难,遇到有一个司机提出乘私人出租汽车,说:“五卢布送到市内。”车费几乎同出租汽车一样,所以立刻谈妥了。但是这个人开的是一辆大轿车,一家三口人就包租一辆大轿车回到了家。这也是司机的一种副业。
这里是社会主义国家,车和汽油都是国家和市营的,由于忠实于工作岗位的想法淡薄了,所以才发生了这种奇怪的现象。不言而喻,私人出租汽车在苏联也是违法的。但是,这作为弥补出租汽车不够的“必不可少的坏事”而固定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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