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标题

港府审案将可使用中文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7-03-1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港府审案将可使用中文 【香港《星岛日报》3月7日报道】港府今日刊登宪报,修订《陪审团条例》目前只容许使用英文的要求,《1997年陪审团(修订)条例草案》一旦通过'...

港府审案将可使用中文


【香港《星岛日报》3月7日报道】港府今日刊登宪报,修订《陪审团条例》目前只容许使用英文的要求,《1997年陪审团(修订)条例草案》一旦通过,高等法院可以在今年7月1日前使用中文进行有陪审团的审讯。
发言人表示,由于司法机构建议今年7月1日前要分阶段解除在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只可用英文的限制,故港府修订《陪审团条例》对陪审团的语言要求,将目前指明以英文进行法律程序,改为“法律程序进行时将予采用的语言”,即是中文或英文。发言人又表示,司法机构的目标,是在今年7月1日前在各级法院实施双语制度,使用英文或中文审理案件。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