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许厂商赴港设分公司建立据点
【台湾《联合报》5月11日报道】题:辅导厂商在港转口投资
台海两岸贸易关系将步入转型期。为了替台湾与大陆贸易状况开拓前瞻性远景,行政院港澳小组顷拟定“辅导国内厂商赴香港设立分公司刍议”,认为应突破现阶段窒碍,准许本地厂商,在香港成立进行包括转口贸易、投资等经济活动的分公司。
目前,台海两岸民间往来频仍,从探亲、贸易,到投资,台湾已笼罩在一片“大陆热”中。外贸协会估计,目前从事大陆商品转口贸易的台湾厂商,至少有12%在香港成立了分支机构或关系企业。
香港是我方对大陆贸易的最重要中继站,而这个转口中心却将于1997年由中共接收。展望将来,纵使香港被中共收回,我方仍有必要与香港维持经贸关系。与其在1997年之后,我方厂商在台湾起步,与香港贸易,不如在1997年之前,先在香港成立分公司,建立据点。
在这两个前提下,行政院港澳小组认为,不如改禁止为输导,塑建新政策,准许台湾厂商至香港打天下。该小组乃拟具了“辅导国内厂商赴香港成立分公司刍议”,并送交各相关部会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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