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大力吸引外资
【法国《热带与地中海市场》周刊1月10日一期文章】题:突尼斯制定促进外国投资的新战略
突尼斯政府前不久通过旨在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一系列新措施。尽管规定的措施很有吸引力,但投资量仍不多。突尼斯国家元首在对众议院发表的纲领性讲话中,宣布了在新的基础上鼓励外国对突尼斯投资的6点战略。
所宣布的第一项措施与增加外国投资者不必预先得到批准就购买突尼斯企业股票的最高限额有关。迄今为止,规定购买在交易所标价的企业股票不超过10%,购买其它企业的股票不超过30%;今后,购买所有企业的股票的限额提高到49%。
第三项措施是准许外国投资者在与工业有关的新领域内进行投资。这主要是指像基因工程、维修、技术咨询这样一些“增加附加值的部门”。迄今为止,在这类部门是不允许外国直接投资的,而且根据合资计划,外方至多拥有50%的资本。
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在突尼斯进行投资,使他们的投资有利可图,并进行再投资,突尼斯政府前不久批准1600家在突尼斯建厂的海外企业可在当地市场上销售其20%以上的产品,并开设销售点。
其他措施也不少:政府决定简化并放宽审批外国对有关农业部门的直接投资程序。迄今为止,只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少于50%的资本的比例投资于农业合资项目,而且现行的规定并不允许外国人拥有土地。新措施在维持外国人不得占有农业用地的同时,建议根据有利可图原则和项目的重要性放宽外国对农业部门的投资条件,使之更有灵活性。目前在农业部门有120家合资公司,投资总额达1.22亿第纳尔。在体制方面,一个隶属于国际合作和外国投资部的机构已经建立,以便协调突尼斯驻外使团的行动,使突尼斯成为“外国投资地”。
最后,已要求国外的突尼斯人为外国直接投资作贡献。为此,已决定扩大突尼斯银行在欧洲的办事处网络。必须指出,这几年外国对突尼斯的直接投资总额在不断下降。1996年的直接投资总额估计为3亿第纳尔,而1995年为3.44亿第纳尔。官方对这种下降的解释是,能源部门里完成了两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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