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报纸报道司法部长就马六甲海峡问题发表声明说:马来西亚反对马六甲海峡国际化
【本刊讯】马来西亚《中国报》十一月二十五日刊登一则消息,摘要如下:
马来西亚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卡迪尔二十四日说,政府没有任何计划设立一个由各国代表组成的国际机构,管辖或处理马六甲海峡事务。
他说,因类似机构的设立,意味着马六甲海峡国际化。
卡迪尔是在国会下议院回答问题时作此声明。
他说,马来西亚是一个独立、主权完整国家,其他海岸国家印尼和新加坡也然。
他指出,由一个国际机构管辖马六甲海峡,就等于把我们的权利和马六甲海峡领海主权交给该国际机构。
他说,如果马六甲海峡国际化,它可能成为国际列强纷争和冲突的区域。
他说,马来西亚认为有关马六甲海峡任何问题必须只能由本区域三个海岸国——马、印尼、新——解决之。他说,我国和印尼及新加坡三国于一九七一年十月间曾联合发表声明:马六甲海峡航行安全问题是此海峡海岸国家的责任。马、新、印尼三国政府同意,有需要在马六甲海峡三方面的合作。
马、新、印尼三国同时还同意成立一个关于马六甲海峡和新加坡海峡航行安全事务合作及协调机构,而这机构只能由这三个海岸国家组织。
他说,目前马、新、印尼三国专家正在草拟一项马六甲及新加坡海峡分道航行计划。此计划有助于防止海峡遭受油槽船污染。他说,一旦此计划被接纳和执行,一个负责处理马六甲海峡事务的区域机构将会由三国组成。
【本刊讯】马来西亚《南洋商报》十二月二十四日报道:马来西亚司法部副部长二十三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问题时说,马来西亚恳切希望联合国海洋法大会于重新检讨一九五八年日内瓦协约时,将列入一项新的海洋法条文,规定沿岸国家于认为大油船之川航将会危害到其国家之环境时,有权限制此种大油船之航行。
他指出,马六甲海峡狭小,大油船若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鉴于海峡的特殊状况,限制大油船是必要的。他说,司法部长曾率领马代表团出席今年八月及九月在纽约举行的海洋法大会,代表团曾提出一些建议,涉及海峡问题,其中一项条文是有关大油船川行浅海峡的问题。
他说,许多国家都欢迎我们的提议,这项谈商还在持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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