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制定对波罗的海国家长期方针
【俄通社—塔斯社莫斯科2月11日电】受俄罗斯总统叶利钦的委托俄罗斯制定了对波罗的海国家的长期方针。
俄罗斯在波罗的海地区的战略目标是:全力实现俄罗斯与波罗的海各国的睦邻友好,在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和双边经济合作、各国安全不可分割、尊重个人和少数民族的权利的原则基础上建立国家关系的建设性模式。达到这一目标的途径是:在考虑相互利益的基础上解决双边关系乃至整个地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在这方面进展顺利,我们认为,有必要作出下列决定:
1、保障地区安全。波罗的海国家加入北约会成为它们和俄罗斯之间的严重障碍,对在这一地区形成长期的建设性合作模式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相反,如果它们不加入北约,则可以奠定一个基础,以便采取共同的和我们单方面的具体行动,消除波罗的海国家对自己安全的担心。
2、保护同胞在波罗的海国家的权利。这是俄罗斯在这一地区的长期任务。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双边对话,为在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宣布独立时有户口的所有俄语居民获得国籍创造条件,简化入籍手续,保障按出生地取得国籍的权利和重新组织家庭的权利,制止爱沙尼亚对东正教信徒的排挤。
3、发展经济关系。波罗的海国家经常把俄罗斯商品,首先是把能源和有色金属进行转口和再出口,从而损害了俄罗斯的利益。完全有必要加强国家调控和海关监督以及合理地将俄罗斯货物的转口渠道多样化。因此总统批准的对波罗的海国家的方针规定了许多具体做法。我们认为,互利才是经贸合作的唯一坚实基础。为整个国家的利益应加强边境地区的联系。
4、按照国际法确定俄罗斯与波罗的海国家的边界。我们坚决反对拉脱维亚毫无根据的领土要求。爱沙尼亚想在讨论两国关系正常化和发展时不谈边界问题,这一要求也是不能接受的。我们的出发点是:在签署俄爱边界条约时,应同时采取具体措施改善爱沙尼亚俄语居民的状况。
5、消除来自波罗的海地区对俄罗斯的刑事犯罪威胁。这是对俄罗斯社会及其公民安全来说越来越严重的问题。除了推动俄罗斯与波罗的海国家的护法机关合作外,重要的是保证有效的边防合作。
6、发展文化和信息合作。俄罗斯为来自波罗的海国家的记者、作家和艺术家的工作创造了条件,没有任何歧视性限制。我们将努力使这种交流具有双边的性质,帮助波罗的海国家克服对“俄罗斯文化帝国”尚存的恐惧。
俄罗斯希望最大限度地利用联合国、欧洲联盟、欧安会、欧洲委员会范围内的合作机制,解决存在的问题,与波罗的海国家建立建设性的互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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