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国代」巧立名目中饱私囊
【台湾《中国时报》1月22日文章】题:巧立名目饱私囊宜速立法制止
翻开334位国代聘用助理的资料,助理高龄化、将公费纳入自家人荷包、甚至不愿具实申报资料等等各种光怪陆离的情况,已经到了令人咋舌惊叹的地步,这是一次不分党派,有志一同,中饱私囊的例子;监院对此却无法可管,只能徒呼负负。
虽然一名公费助理每月费用为区区四万元,与选举期间大笔竞选经费相较,算是小儿科,但国代不分党派,有志一同去争取这四万元,则显得有失体统,方法也几乎到达拙劣的地步。
以申报基本资料而言,竟然有16位国代昧着事实,在支领公费助理费用之后,却在监院公报这种公文书上填写“无助理”等字。严格而言,上述已经涉及伪造文书罪,国代总不能每月平白多四万元而不自知才对。
更不可思议的是,部分国代任用助理的年龄竟然也有高达81岁者,70岁以上的更不在少数。就实际的运作层面而言,这种用人方式显然不符常情,细部研究里头关系,也隐约可以见到,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人头”罢了。
不管国代仅能拥有一位公费助理的规定符不符合实际需要,国代尤应严守公款公用份际才对;切不可为区区四万元而巧立各种手段,将公款纳入自己荷包。
当然,国代上述不合常理的现象,主管单位监察院仍无法可管,主要原因乃在目前法律对申报不实或不申报的情况,并无任何罚则,才使得异常现象得以年年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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