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报批评美国「人权外交」
【马来西亚《南洋商报》2月3日社论】题:美国的“人权外交”
美国提倡和大搞人权外交是出于一己私利,是为了巩固和扩张其霸权,以便使美国卷入和干涉世界各地的政治斗争合法化。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近年来一直成为美国“人权”主要打击对象的中国从1980年起先后签署、批准和加入了《防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等七个国际公约,并按规定按期提呈报告,反映执行情况。而口口声声高喊“人权”的美国在这七个国际人权公约中仅参加了一个。如果美国连主要的国际人权公约都没有加入,它又用什么立场来关注别国的人权呢?
【马来西亚《星洲日报》2月1日社论】题:美国发表人权报告书
美国以改善有关国家的民主自由为名干涉其他国家内政。最明显的例子是美国历届总统对古巴实施的制裁,这种制裁是使古巴人民无法改善基本生活的因素之一。换言之,美国的政策危害了古巴人民的基本人权。
美国本身的人权也不是十全十美的。美国也有许多“侵犯人权的例子”,例如,美国把原来的美洲土著印第安人赶入保留区;占美国人口大约11%的黑人一直受歧视,得不到公平待遇;美国白人还欺侮亚裔和南美洲移民。
要改善一个国家的人权情况,主要靠有关国家本身的政府和人民的努力,别国不应借机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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