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新闻》社论《朝着早日缔结日中条约前进》
【本刊讯】日本《日本经济新闻》十月八日发表一篇题为《朝着早日缔结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前进》的社论,摘要如下:
在日中两国政府之间的关系中,出现了围绕缔结和平友好条约问题的活动。
缔结日中和平友好条约,本来是一件很容易实现的事情。日中联合声明中的第六条关于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和第七条的关于反霸权的原则,不仅明确了两国之间、而且明确了日中两国面对国际社会的基本姿态。在这一基础上,第八条规定要缔结和平友好条约,第九条规定要进行缔结政府间的各项实际业务协定的谈判。在这里,应当重新加以确认的一点是,联合声明中的第六条以下的各条款,都是作为日中双方都同意了的事项加以宣布的。现在的问题是,基于联合声明第八条的缔结条约的谈判,为什么长期拖延简直象陷入死胡同一样处于停滞状态的问题。为了使今后的谈判能够顺利进展,也需要对这一期间的经过情况冷静而严肃地加以玩味。
如果下结论来说,使谈判陷于挫折的基本原因之一,是日本方面对进入七十年代以来国际政治和世界形势已处于结构性的变动期欠缺认识。
政府首脑和外务当局,不仅犯了缺乏信义的重大错误,而且想以敷衍了事的小动作来渡过这一难关。有一种议论就是一个例子,说什么联合声明只不过是表明政策意图的,而条约因为是要明确写上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把反霸权这样生僻的语言明文写上是不好的。但是,日中联合声明,第一、并不是由派驻大使及政府代表单单为了表明政策意图的东西,而是作为一国的最高权力者总理签署的东西。第二、宣告结束战争状态和邦交正常化,本来是要通过缔结和约,至少是经过批准手续的重大的决定,正因为是这样,才明确写上了中国方面放弃向日本提出赔偿的要求的。靠区别联合声明和条约的一般的法理解决不了问题也是当然的。
在日本国内,有一种浓厚的迹象,这就是拼命想要把一种印象肯定下来,即,反霸条文似乎是中国方面在进入条约谈判阶段才突然提出来的。
然而,反霸权原则,是在恢复邦交时的联合声明中,由日中双方共同宣布的。日中复交后不久,作为传达日本的真意的政府特使访问了东南亚各国的爱知揆一,作为说服对日本持有警戒心的各国的最大的根据,曾经列举了(日中联合声明)第七条,说明“不谋求霸权的日本的立场”。更为基本的是,最先提出反霸权原则的,是一九七二年二月尼克松访华时美国要求在美中《上海公报》中明确写上的这一事实。
对于在安全保障方面重视日美关系的日本来说,应当充分考虑到这样的美中关系以及亚太地区同美国的关系。如果说三木内阁成立后在对华轨道上留下祸根的话,那就必须彻底扫除这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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