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知名人士建议把劫机者交付司法处理废止投台人员奖励办法
【中央社台北5月13日电】对于政府明快处理两名大陆青年夺机投奔自由的作法,多位中央民意代表深表赞扬;但他们也认为就夺机的行为而言,政府仍应交付司法处理,以正国际视听。
监察委员陈哲芳希望政府有关单位对这两名大陆青年的劫机动机详加调查并依法公开审理。
监察委员柯明谋认为政府应谨记我国是海牙公约的签署国,必须遵守国际反劫机法规的规定,不应使他们规避法律上应有的责任。
立法委员张鸿学指出,劫持民航机投奔自由,不能与军机投奔自由相提并论,仍需依法处理。但他表示,两位投奔自由的青年,并未持用真正的武器劫机,在司法审判时,应可从轻量刑。
赵少康则认为,政府对来归者的动机必须查明,如为投奔自由,则这种追求民主自由的精神值得我们肯定,但对劫机的行为,则仍不应鼓励。
他表示,在经司法审判后,政府可以辅导就学、就业的方式,收容两位来归的大陆青年。
立法委员陈适庸表示,两位大陆青年夺机来归,在政治上是很有利于我们的号召。但就法律观点而言,劫机为国际上共同谴责的罪行;政府立即将人、机送回他们希望去的地方,处置非常正确。对于两位来归者,政府也应依法处理,交付司法审判,并考虑他们的犯罪动机,而可从轻发落,这样才较能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
董主文也表示,政府虽尊重两位大陆青年的投奔自由意愿准许他们留在台湾,但仍应交付司法处理,以免被视为鼓励暴力和空中强盗的行为。
立委洪昭男则呼吁政府,兼顾反共立场、国际公法、人权道义及政府形象的原则,处理此案。他建议政府通盘检讨,修正或废止施行多年奖励共军官兵反正的奖励办法,以因应海峡两岸互动的情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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