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立法规定每年35天放映本国电影
【拉美社巴西里约热内卢1月4日电】巴西政府在保护本国电影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颁布的一项法令规定所有的电影院每年必须至少有35天放映本国生产的影片。
这项被称为“强制性”的法令是由恩里克·卡多佐总统签署的,法令对拥有一个以上放映厅的企业作出了专门的规定。
政府的这项决定受到巴西电影界的热烈欢迎。最近几年巴西电影处于新的顶峰时期,最突出的影片是获得奥斯卡奖提名、由法比奥·巴雷托导演的《第四个》。
一些分析家认为,这项措施旨在使这个南美大国的电影重新夺回自己的市场和观众,而现在巴西的电影市场被美国强大的电影公司控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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