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报文章《谈判卢比卢布的兑换率苏联代表团将来这里》
【本刊讯】印度《印度教徒报》八月二十八日刊登G·K·雷迪的一篇文章,题为《谈判卢比卢布的兑换率,苏联代表团将来这里》,摘要如下:
苏联的一个代表团下周将到新德里恢复关于卢比卢布兑换率问题的会谈。
双方为谈判对三种支付协议采用某种不同兑换率的办法奠定了共同的基础。这些协议涉及还未偿还的贷款(包括所要付的利息),为目前的工程项目所提供的但迄未用完的信贷,以及在贸易或工程项目方面的未来贷款协定。
苏联仍然认为,象任何其他主权国家一样,它有权规定卢布同与之有经济关系的其他国家的货币的兑换率。苏联中央银行一直每周宣布一次卢布同美元、英镑、瑞士法郎、德国马克、法国法郎、日本元、印度卢比以及大部分国际贸易中使用的其他重要世界货币的兑换率。但是,卢布不是一种可兑货币,因为它的官方兑换率不受世界货币市场上已确立的国际定值标准的支配。所以无法为进行国际交易真正确定它的价值。
苏联的立场一直是,由于印度卢比可兑率是同一些国际货币如美元、瑞士法郎、德国马克和日元联系在一起的,而且莫斯科的中央银行一直宣布卢布同这些货币的兑换率,因此,计算出卢比同卢布的相应比率是应该没有困难的。卢布对美元和其他货币的比值是没有经过在世界市场实际购买力的检验而片面地规定的。苏联无视这一事实,一直依据那种计算办法,把汇率定为十一点七六卢比对一卢布。
苏联商店以整批购价的六至八倍的卢比价格出售进口的印度货,从这一事实来看,苏联中央银行规定的卢布比率的人为性质是十分明显的。
不论是在苏联市场还是国际支付用途方面都无法检查卢布的实际购买力。一个国家的货币的兑换能力不能被看成是这个国家规定兑换率的自主权力的一个象征,而要通过适当的定值办法以其贸易伙伴能够接受的现实主义态度来规定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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