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读卖新闻》报道:中日就签署证券监督合作协议达成一致
【日本《读卖新闻》12月17日报道】题:日中两国就签署证券监督合作协议达成一致意见
到16日为止,日中两国政府就旨在交换证券市场信息而签署“证券监督合作协议”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正式协议将于24日在北京签署。日本签署这种国际协议还是首次。协议缔结之后,中国企业的股票将于1997年秋实现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协议规定,将根据对方国的要求,提供以下合作:①提供股价动向和上市企业的信息;②提供买卖情况等证券公司的业务信息;③提供非法交易等违法案例。
关于提供具体的信息和提供的方式问题,将在协议签署之后,由大藏省证券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间签署的备忘录来决定。
此外,备忘录还加入了合作调查内部交易和操纵股价等非法交易的内容。
中国为了实现国有企业现代化,从1992年开始,积极向纽约等海外市场推进企业股票上市。到目前为止,已宣布38家企业为海外上市的候补企业。其中,在香港上市的候补企业为22家,在纽约的两家。
据认为,本月预定再公布20家上市候补企业,其中,大约有两家将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另一方面,日本为了搞活泡沫经济崩溃以后低迷的股票市场,正在努力使一些经济发展惊人的亚洲企业上市。以制药、汽车和化学领域为中心,日本大型证券交易所已经与中国方面就企业上市的准备工作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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