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越又限期迫使土生华侨去台湾或入越籍
【中央社西贡21日航讯】越南外交部于20日就遣返在越出生华侨一事发表公报称:越南政府因不欲使越生华侨处于目前不合法的处境,被迫采取下列各项措施:(1)列名于公使馆名单内而未领取回国证者,限于7月20至27日止办妥该项手续;(2)过此时间之后,凡未具有回国证者,不论列名于公使馆名单内与否,均永远为越人,并须于8月10日之前办理入籍手续;(3)至于一般领有回国证者,则须于8月31日以前完全遣返台湾,超过此一期限,仍居留越南境内者,则被视为越人,并办理入籍手续。
越外部公报指陈,“至今日止,中国公使馆曾将申请返台土生华侨名单八批计三千五百人送至外部。”公报强调指出,“虽经多次通告,往警察局办理回国证者只一千三百三十一人”。
越南外交部这一公报的发表,使五万二千志愿返台及前赴其他地区的土生华侨大为震动,纷至公使馆查询真实情形。我使馆为澄清这一事实,今特发表书面声明称,凡已登记离境的土生华侨,使馆向越方交涉,使其得以成行。
我使馆声明列举事实证明,“自5月11日开始办理土生华侨回台及前往其他地区登记工作至6月5日止,申请回台者四万四千九百七十八人,前往其他地区者七千一百六十六人。登记期间公使馆为绝对尊重土生华侨的自由意志,分别订正增删,且以人数过多关系整理需时,故将申请离境的总人数五万二千一百四十四人先行照会越南外交部,并声明名单继续递送,以利有关当局分别调查及发给离境证。至本月6日,计已送名单八批,三千五百人,而历次将名单送越外部时,均以书面声明,仍将继续将名单列送。
使馆的声明最后表示,现越方所列各次日期的限制,使馆正提出商谈,务期顺利解决。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