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文章:演艺界的不正之风应当狠煞
【香港《信报》11月19日文章】题:演艺界的不正之风(作者章辉)
中国演艺界一些演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最近激起了一片愤怒之声,许多人士呼吁要对那些出格之徒实行必要的制裁。
最近一名演员在演出开始时还在数钱,激起观众的愤怒。这些演员往往以自身利益受到伤害,以合同纠纷为借口,演出不准时到场甚至罢演,完全没有演职人员服务于观众的责任感。漫天索取高额出场费甚普遍,有的一场价就超过了普通公职人员月工资的100倍,从而成为暴富。其结果迫使主办单位将超常支出转嫁于观众。有些演员表面上装出一副热心于公益事业的样子,而实际上出场费一分不少拿。利用义演等公益活动捞取资本和金钱。有些演出时演员拿着话筒装模作样,却不真唱,靠预先的录音“奉献”给观众。利用“假唱”欺骗观众。
某些演员不是靠自身在艺术上的成就和贡献来争取广大观众的承认和专家的好评,而是热中于请一些撰稿人吃饭、送“红包”,通过某些传媒的不实宣传抬高自己。有些偷逃税款,隐瞒演出收入的真实金额或利用税收管理上的漏洞不纳税或少纳税。有的演员到外地演出要求警车开道,前呼后拥以造成“大腕”声势,住宿要求在四星级以上宾馆,伙食要求达到外宾水平,而所有这一切的开支都要求邀请单位负担。有关人士认为,规范职员的职业道德,可以借助各种法律和法规,但最重要的还是进行长期不懈的宣传,树立艺德良好的榜样,建立讲职业道德的良好风气,并让全社会对演职员的职业道德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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