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肯定能养活自己(三)
(续昨)政府高级官员最近发表了一系列呼吁,反对把耕地挪作它用。但是因为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出售土地使用权而获得大量的钞票,他们常常不顾或者回避中央的指示。据我们所调查的家庭讲,当土地被重新分配给别的农户或被政府征用时,没有任何有效的手段使农民能获得合法的补偿。
然而,这种情况是可以补救的。例如,可以要求那些希望获得土地用作商业用途的公司从农民那里得到许可并按土地的全部市场价值付给农民费用。当农民的土地被改用其它公共用途时,他们也可直接与地方官员协商,要求获得标准水平的补偿。(当然,大部分补偿应交给农民。现在这笔钱几乎总是交归集体。)在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参与程度逐步增加以及对土地的使用作出更有效的规划,这些都将有助于防止农田进一步流失。延长土地使用权
可是根本问题是,中国农民需要的不仅仅是改进有关征地的规定。他们还需要期限更长的、更加安全可靠的经营自己的小片土地的权利。从理论上讲,目前的土地使用期限至少是15年。多数农民赞成长期的、可以继承的而且在家庭大小变化时不会重新分配的土地使用权。在我们采访的农民中有80%以上的人表示,如果保证他们享有长期的土地使用权,他们就愿意在土地上投入。值得注意的是,即使集体拥有正式的土地所有权,也可以给予农民长期的土地使用权。
有了更长更可靠的使用权,农民们还会开始开发未开垦的土地,这是获得农业自给的另一个重要步骤。中国农业部估计,这个国家至少有3300万公顷的荒地可以改造成可耕地,同时还有大量的土地可以改作种植果树、草药和其它经济作物。当然,这样的变化需要相当大的投入,如果农民感到他们的产权是有保证的,他们就会进行这种投入。中央政府已经开始朝这个方向努力。几年前,有关方面负责人把山西省荒地长达100年的使用权拍卖了出去;此后有17个其它省份效仿这一先例。我们采访了山西一些购买了荒地50—100年使用权——这种使用权用一份详细书面合同规定下来——的农民。这些农民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来开发这些土地。但是,相比之下,正是这些人对我们说,他们不愿把类似的投入花在他们的其它土地上,因为他们对这些土地的权利规定得太含糊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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