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十四项大工程何时了?
【法国《世界报》10月16日报道】题:财政紧缩影响到欧洲的大工程
欧盟15国财政部长10月14日重申,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欧盟必须继续在公共投资方面实行财政紧缩政策。此举显然使欧盟委员会碰到了一个钉子。几个月来,欧盟委员会主席雅克·桑特一直试图增加欧洲14个大工程(旨在改善欧洲交通状况的基础设施工程)的预算金额。如今欧盟经济和金融委员会终于拒绝了他的要求。
1995年至1999年间,用于这些项目的特别基金为13.5亿欧洲货币单位(一个欧洲货币单位相当于6.5法郎)。由各国财政部长的代表组成的专设小组(它为财政部长们作出上述决定提供依据)提供的一份报告说,1993年至1995年间用于这些大工程的预算总额为16亿欧洲货币单位,1993年至1999年间的预算总额将超过40亿欧洲货币单位。此外,欧洲开发银行从1993年以来已批准了80亿欧洲货币单位的贷款,用于9个大工程的投资。其他银行也都作出了类似的努力。
在这些大工程的建设问题上,冲突主要在欧盟委员会和承担了欧盟大部分预算的国家(如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和荷兰)之间展开。桑特是从他的前任德洛尔手中将这些大工程继承下来的。在1994年的埃森会议上,德洛尔通过了解决就业问题的白皮书并将建设14个大工程作为欧洲统一行动的象征。在他看来,欧洲应当在对付失业方面作出表率,但他忽视了一点:英国和德国都不同意用建设大工程的办法来促进经济发展。
欧盟委员会曾要求在1998年至1999年的预算中对这些计划追加10亿欧洲货币单位的投资。欧盟委员会负责运输的委员尼尔·金诺克指出,要让法国一个国家为东部高速列车工程(14个大工程之一)投资3.14亿欧洲货币单位(占总投资的25%)是完全不可能的。如果欧盟委员会提出的追加10亿欧洲货币单位的要求得到批准,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此外,欧盟经济和金融委员会还指出,目前一些项目所以出现滞后的现象,不是缺钱造成的,而是有其他原因:官僚作风、各国既无法将项目最后确定下来也无法筹措到必要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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