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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华侨日报》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关键在于实现住宅商品化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8-05-08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美洲华侨日报》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关键在于实现住宅商品化 【纽约《美洲华侨日报》4月16日文章】题:浅议住房制度改革(作者杞子) 国内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已'...

《美洲华侨日报》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关键在于实现住宅商品化


【纽约《美洲华侨日报》4月16日文章】题:浅议住房制度改革(作者杞子)
国内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已经进行了好几年,几个试点城市也都先后拿出了东西。中国幅员辽阔,情况复杂,而住房制度改革牵涉面较广,也是个系统工程。因此,国家除了制订总的政策、基本方针外,具体方案、具体措施应当放手让地方政府去拟订、去设计、去发挥,鼓励他们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各显神通。
许多有识之士早就指出,解决房荒问题的最终出路在于理顺建房资金的渠道,变以往靠国家投资的单一渠道为双渠道、多渠道。也就是提高公房租金鼓励个人建房买房,逐渐使住宅商品化。当然,要完全做到住宅商品化要走的路还较长。就国内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能够普遍实行的是提高公房租金。目前住房开支在家庭消费结构中的比例不尽合理。改革房租,提高租金,国内几个主要试点城市的做法都很有特色。深圳蛇口工业区对住宅实行“质量差价”和“面积差价”,笔者深以为然。
政府应当从多方面下手,采用多种措施,改善、提高、刺激百姓的购买力。要买房,银行给贷款,无息、长期低息、分期付款,或补贴出售等灵活措施;要盖房,地方政府从地皮、建筑材料到施工,给予优惠、方便,严格控制建筑材料乱涨价。另一方面,有关部门或开发公司建房子,应多建中等档次和中、小套型的商品房,以适应目前国内的购买力水平。同时政府应大力发展建筑材料工业,开发资源,革新传统建材,推出新产品,降低住宅造价,以提高城镇职工购买力。
各种类型的住宅开发公司是住宅商品化的重要推动力,还应当大力发展。笔者认为,国内房地产、住宅开发公司除了依靠国家、集体、社会集团的财力外,应当大胆引进港资、侨资、外资,搞合资经营,使开发公司更具活力。党风和物价是国内的两大问题,尤其是党风问题。而分房中的不正之风,一直是党风不正的一个主要内容。住房制度的改革虽然有助于遏制这方面的不正之风,但如果认为改革了住房制度,在住房问题上的不正之风便不复存在了,那就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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