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肯定能养活自己(二)
(续昨)我们交谈过的农民也承认,土地可以产出更多的粮食。虽然他们都知道作出这样的改变会提高他们的产量,但是他们之中很少有人对他们承包的土地作重大的改变。
农民不愿意把钱和劳力投向广泛改善农田,其原因可能由于担心,他们还没有收回投资,他们拥有土地的时间就要到期了。(同已经作出的那些改革形成对照的是,改革用的费用很快就收了回来,而下一个阶段的改革将用许多年才能收回用去的钱。)在1984年,中央政府下令土地承包合同延长15年,但是地方官员却没有认真实施这一政策。
的确,很少农民有赋予他们土地使用权的书面合同。而当他们得到合同时,合同的截止日期常常是空着的,因此条款可能事先不加通知就改变了,或者合同在原先答应的时间之前很久就中止了。防止耕地流失
农民拥有的土地可能由于多种原因而消失。比如,在许多村子里,村干部每3年到6年就要收回所有土地并且重新分配给各户。如果家里有人迁出或死亡,这个家庭分到的土地就将减少;人口增多的家庭则分得较多的土地。这种做法是绝对平均主义的残余,它不仅打消了农民们在自己的土地上做长远投资的积极性,而且还因鼓励多要孩子而破坏了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我们采访的大多数农民家庭都赞成另一种重新分配土地的方式:对一块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实行自由买卖。虽然目前的法律允许农民转换土地使用权,但几乎没有人愿意购买如此不稳固的权利。因此,农村的土地市场从根本上说是没有活力的。
政府也会随时以城市或工业发展这类与农业无关的理由收回土地。在这种称为征用的情况下,极少会征求农民的意见,因此农民们普遍觉得没有能力阻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此外,农民几乎从来没有因失去土地而得到应有的补偿,更不用说他们在土地上所做的改进了。例如,当国有工厂需要增添不动产来扩大生产时,工厂的经营者就会同村干部进行协商。村干部对土地的关心是很有限的,而这场交易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农民却被完全排除在外。
这类土地征用使农民对自身的权利产生不安全感,同时也使大片珍贵的肥沃土地流失了。如果想在农业上实现自给自足,中国就必须保护现有土地不受工业和城市的侵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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