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宪法禁止的“集体自卫权”问题
根据日本宪法,日本是禁止行使所谓“集体自卫权”的。但是近年来,日本舆论的调门逐渐右转,认为“作为主权国家,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是理所当然的”。
那么,国际组织和日本宪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所谓“集体自卫权”,就是指在本国并未直接受到攻击而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到武力攻击时,本国以武力去阻止这种攻击的权利。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规定,不禁止任何会员国“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自然权利”。
但是,日本的情况与联合国其他会员国不同。鉴于二战期间日本的侵略史,战后日本通过的和平宪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日本国民永远放弃行使国权的战争和把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根据这一规定,日本政府在行使“集体自卫权”问题上采取的立场是:由于行使“集体自卫权”是作为动用国权来进行的,它超越了日本宪法所允许的自卫措施的范围,所以,日本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日本政府在1981年的一次国会答辩中对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问题还作过这样的解释:“我国宪法第九条所允许行使的自卫权仅限于保卫本国最低限度的必要范围之内,因此,行使‘集体自卫权’是违宪的。”(黄凤珍)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