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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诺贝尔奖得主之一维克里的主要理论贡献------“维克里投标法”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6-11-10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今年诺贝尔奖得主之一维克里的主要理论贡献------“维克里投标法” 【台湾《工商时报》10月21日文章】题:介绍维克里的投标与喊价(作者中研院经济所副研究员'...

今年诺贝尔奖得主之一维克里的主要理论贡献------“维克里投标法”


【台湾《工商时报》10月21日文章】题:介绍维克里的投标与喊价(作者中研院经济所副研究员郭平欣)
今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之一的维克里教授,在得奖3天之后,戏剧性的逝世于前去开会的途中,算是为学术研究鞠躬尽瘁,也为其人生画上一个美丽的句点。
维克里教授得奖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他的两项研究,奠定了信息经济学的基础。一是他在40年代中期对所得税的研究,另一则是他在60年代初期对投标与喊价的研究。而对于投标与喊价的研究可以说是维克里最重要的学术贡献。
投标或喊价在人类历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古今中外有各式各样的应用:希腊罗马时代奴隶的买卖、荷兰的花市、索思比的古董拍卖、采矿权、空中频道使用权、政府公债的标售、公共工程的发包,甚至台湾的民间标会,都是投标或喊价应用的现成例子。
各种各样的秘密投标与公开喊价看起来形式大不相同,维克里将之归纳成两种喊价与两种投标,并证明喊价与投标间有着某种相等的关系。他将喊价分成荷兰式与英国式两种:荷兰式喊价是荷兰花市所采用的规则,喊价者由高价往低价喊,第一个举手者赢得标的物,并付出当时喊到的价格。英国式喊价则由竞标者由低往高出价,最后出价者赢得标的物,并付出他所喊的价格。
秘密投标的规则,一般是由竞标者秘密写出标金再公开开标,由标金最高者得标,并以其出标为售价。荷兰式喊价的竞争者在决定何种价格该举手时,与秘密投标者在决定应该如何出标时,有着相同的考虑因素,故两者的均衡策略会相同,结局也会相同。
至于有没有与英国式喊价相对应的秘密投标呢?这就是著名的“维克里投标法”,其规则基本上与传统投标法相同,唯一不同点是赢标者付出的价格,不再是他所出的标,而是第二高标,故又称“次高价投标法”。很奇妙的,若是采用这种投标法,投标者的最好投标策略,就是依照自己对标的物的评价据实出标。而其好处是方便投标者,如此投标者在决定其出标金时,只要评估自己的需求,而不需要费力去搜集与评估每一个竞争对手的需求,所以大大的减轻了投标者的准备工作。
除了比较各种投标与喊价的关系,维克里也指出在适当条件下,卖方采行这4种销售方法的任何一种,预期收入都是一样,这就是著名的“收入相等原则”。这样的结果等于指出,既然每一种投标或喊价对卖方都无差,当然是用最方便买方竞争的维克里投标法了。
在实际应用上维克里投标法也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例如美国的国库券拍卖就已经采用,不过他们的规则是修改过的版本,称为单一价格投标法,允许标的物的数量大于1件,而得标的人可以超过1个。新的规则如下:投标者出标的时候要决定需要的数量与单价,卖方再将所有出标价格由高到低排列,以其能够供应的标的物总量为限,优先配给出价高者,而价格则订为分配不到标的物者的最高出价。由于得标者不论其出价的高低都付相同的价格,故称单一价格法;而价格由没有得标者的最高出价决定,故仍然维持了维克里投标法的特色,亦即大家都会根据自己的真实评价来出价。
维克里对于投标的研究,其重要性不只局限于投标方面,因为投标方法解决的是,如何在信息不完整或其分配不对称下,最有效率地配置资源的问题,这开了信息经济学研究的先河。在信息不完整或其分配不对称下,掌握较多信息者可以策略性运用其信息以博取利益,而信息经济学所要探讨的,就是要如何设计契约或机制来处理各种刺激与管制的问题。维克里对投标与喊价的研究,带动了许多相关的研究,让我们更了解诸如保险市场、信用市场、厂商的内部组织、工资结构、租税制度、社会保险、政治机构等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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