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天生善奔跑
【阿根廷《画报》周刊9月17日一期报道】题:黑人独有的俱乐部
1984年6月9日,历史上跑得最快的白人、波兰的沃罗宁在华沙被阻挡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他的百米短跑成绩是10秒,未能进入由清一色攻破10秒大关的运动员组成的俱乐部。这个俱乐部现在只有19个会员,全是黑人。
1968年在墨西哥举行的奥运会上,“极限”这个词失效了。美国人比蒙的跳远成绩达到8.90米,而他的同胞海因斯在百米决赛中以9秒95的纪录一鸣惊人。他们向世人证明,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
70年代,古巴的莱昂纳德达到9秒98,成为70年代唯一突破10秒大关的运动员。但是后来出现的一系列因素使人跑得更快了。体育运动已从一种消遣变成科学研究的对象,其目的是让运动员在比赛中更快更高更强。
今天培养一名田径运动员就像制订一号方程式赛车方案一样:鞋子用最轻的材料制成,重量只有150克;不同的赛段配备不同的教练与指导,让肌肉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医师要让运动员的身体吸收最好的营养,这就像让赛车注入特殊油料一样。另外,跑道用合成材料铺成,电脑帮助克服每一个动作中的缺点。
因此,人们对1991年东京世界田径锦标赛上发生的事情并不感到惊讶:有6个人在决赛中用不到10秒的时间跑完100米,而卡尔·刘易斯创造了9秒86的纪录。当电脑分解赛跑动作时,荧屏上闪现出以下惊人的数字:刘易斯在起跑冲出去以后速度惊人,在70米至80米这一段跑得最快,达到43.373公里的时速。他在前50米的时间是5秒61,后50米是4秒25。
一个运动员从始至终能保持最高速度,这就是200米世界纪录保持者约翰逊的秘密。他是一个能在相当长的距离内保持最高速度的强人。在亚特兰大奥运会上以19秒32破世界纪录时,他在后100米的用时达9秒20,时速相当于39.13公里。
另一位美国人伯勒尔两度创造世界纪录:1991年9秒90,1994年9秒85。他的特点和刘易斯相反,他在起跑后立即达到最高速度,他在60米内跑了6秒48。在同样的时间内,菲亚特1型汽车的行驶距离为84.5米,而福特1.1型汽车仅为40米,也就是说伯勒尔跑得比福特汽车还快。百米世界纪录目前的保持者是加拿大的贝利,他的9秒84的成绩相当于时速36.585公里。
白人至今不能突破10秒大关,2000年后也很难突破。黑人为什么能突破呢?科学家解释说,黑人的体型具有决定性优势:他们的髋部窄,有利于奔跑;他们的四头肌发达,跑起来强劲有力;他们的小腿细,跑起来与空气的摩擦力小。另外,黑人肌肉中厌氧酶和适合奔跑的纤维含量高,因而有较好的耐力和爆发力。
这些足以证明,由突破10秒大关的人组成的精英俱乐部所以为黑人独有,这都是天生的。(陆在宽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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