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同姓婚姻仍属禁忌
【台湾《中国时报》9月12日报道】题:南韩同姓婚姻仍属禁忌
同姓不婚的禁忌对许多南韩人而言不啻是沉重的负担。几个南韩的大姓:金、李、朴、崔、郑,其人数约占总人口的55%,光是金姓人口就占了22%,多达4400万人,要避开心上人是同姓并不容易。
事实上,同姓者可能分属于不同的家族、不同的祖籍,南韩法律虽未明令禁止同姓结婚,但同族婚姻则于法所不容。
几世纪以来,南韩法律禁止同姓暨同祖籍的男女通婚,用意原在避免乱伦,但后来渐渐演变成禁止同族婚姻。
南韩同姓不婚的传统据说是在十四世纪由朝鲜一名李姓使者自中国带回。这名李姓使者访问中国期间,接待他的东主曾问他妻子的姓,在知道他们夫妇俩同姓后,东主马上回答说:“你不是贵族,只是个寻常百姓。”这名使者返国后,把这段谈话禀告朝鲜国王,于是马上宣布同姓不得结婚。
相同姓氏可能来自不同祖籍,同样地,不同姓氏也有可能来自同一个家族,所以光靠姓氏判断男女是否属于同一个家族并不准确。
碍于同姓不婚的禁忌,许多男女因而被迫分手,甚至寻短见,有些则默默同居,但他们的子女因为是非婚生子女,就学注册都有问题。
有些人则等到全国每十年一次的特赦期间登记结婚。今年适逢特赦年,所以许多同姓恋人赶在仅剩的四个月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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