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责港英当局拒与筹委会合作
【香港《星岛日报》9月10日报道】(记者刘国业徐文珍)本地高级公务员协会向最高法院提出一份长19页的司法复核入禀状,指责港府提出禁止1171名首长级公务员加入推选委员会,并非只是为保持公务员政治中立,其暗中目的是拒绝与筹委会合作,使不久组成的400人推选委员会,缺乏社会各阶层的代表性。
本地高在状词中又力陈公务员事务司提出的指引,既非理性又违反人权法,且剥夺了首长级公务员个人公民权利。
高院上月底以案件涉及首届特区政府重要选举宪法,对日后政治选举有深远影响,故批准本地高联同三名首长级会员提出司法复核申请。
由于筹委会秘书处在本周六截止接受推委会提名,高院由今日起至本周六进行聆讯,以便在提名限期前作出裁决。
本报获得本地高提出司法复核的入禀状,共长19页,分别从港府现有政策、人权法理据、港府目的等多方面,驳斥港府禁止首长级公务员加入推委会的做法。
该会认为指引是不合法的,因为港府禁止首长级公务员参加推委会,并非旨在按英皇制诰赋予港督及其授权人规管公仆体系的权力,其目的是拒绝与筹委会在组建推委会这项重要工作上提供合作,使日后产生的推委会委员不够代表性,无法做到基本规定,包含“在香港行政、立法、咨询机构任职并有实际经验的人士和各阶层、界别具有代表性的人士”。
港府于8月中公布指引,禁止四类公务员及三万人加入推委会,本地高联同三名首长级会员梁子超、程锦昌及张健强,向高院提出司法复核,谋求推翻港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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