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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评我打击地下金融活动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6-09-12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港报评我打击地下金融活动 【香港《亚洲华尔街日报》9月4日文章】题:中国怎样迫使存款者支持国有企业(作者雷蒙德 ·布兰查德) 中国不久前对于地下银行进行'...

港报评我打击地下金融活动


【香港《亚洲华尔街日报》9月4日文章】题:中国怎样迫使存款者支持国有企业(作者雷蒙德
·布兰查德)
中国不久前对于地下银行进行打击,领导层认为,保护国家银行不受到竞争的威胁,是保护整个国家机构,其中包括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唯一办法。
如果国有银行的存款开始流失,流到非国有银行,那么它们用来借给国有企业的资金就会减少。考虑到国有企业的流动资金90%以上是靠国有银行的贷款,那么如果削减贷款的话,这些国有企业就会丧失支付能力。
可是,即使削减了对国有企业的贷款,如果国有银行的存款减少,也会导致它们的资金不足,因为国有企业仅仅有能力偿付大约为8%的贷款利息。如果这一系列情况赶在一起(尽管这种可能性很小)的话,有可能引起国有部门中一系列金融方面的拖欠,从而有可能引起一场只有大量注入现金和由中央银行来结清债务才能避免的金融危机。
这样一种危机将对经济造成难以置信的破坏。中国的国有银行提供的贷款占中国贷款总额的60%以上,控制着中国80%以上的金融资产,雇用的职工占整个金融部门职工总数的57%,并且拥有中国全部的银行分支部门的70%以上。
中国有三种主要的地下贷款市场,而且国有银行参与了所有这三种形式的市场。这三种地下市场是:银行间贷款、银行给公司的贷款和公司给公司的贷款。大多数交易都要作出一系列安排来掩盖贷款。从过去的情况看,非法贷款利率一直是至少比官方贷款利率高一倍。贷款利率取决于参与交易各方之间的关系的密切程度,关系好,利率就低。
实际上,尽管有非法银行参与地下交易活动,但它们所占的比例很小。政府打击的主要是合法机构所从事的非法放款活动。
典型的地下贷款交易乃是合法的银行绕过最高利率限额,向大的存款者或大的借款者支付或收取高于标定利率利息的做法。实际情况是国有银行、存款者和负责寻找需要现金的公司的代理人三方来瓜分非法利率和官方利率之间的差额,而借款的公司则可以得到以别的方式无法得到的贷款。确实,借款的公司是否偿还这笔贷款往往是不重要的,因为国有银行的存款是由中央银行充分担保的。借款公司已经预先支付了利息差,而存款者仍将得到按法定利率计算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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