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儿童一方娱乐天地
【香港《信报》8月17日报道】题:到处不宜,少儿欲玩无去处(作者齐楚)
娱乐玩耍是少年儿童的一大天性,也是保证其健康成长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然而,时下诸多娱乐形式或对少儿产生不利影响,或被家长、教师们视为“少儿不宜”,使得学业繁重的孩子们在仅有的闲暇里仍然无法获得轻松,“我怎么玩”已成为完成作业后许多孩子面临的最大难题。
电视、电影尤其是暴力、格调低下充斥的低品位影视作品,时下对辨别能力尚不成熟的少儿最具吸引力,这一现象已引起家长、教师和有关人士的强烈关注,他们疾呼一电视台不要在黄金时段播放这类节目,影院和录像放映厅要严格执行“少儿不宜”。
近年风行卡拉OK,少年儿童也拿起话筒,然而,他们往往只对流行歌曲感兴趣,对童歌、历史歌曲却不上劲。于是,家长和老师们担心—唱着“爱得死去活来”等之类的歌词,眼睛盯着丰乳肥臀,这种卡拉对少儿是否OK?
时至今日,各具特色的游乐园在各地都得到了迅速发展,儿童娱乐应该说有了比较理想的场所。然而,调查显示,南方某省会城市的中档游乐园,平均每个孩子进去一次得花45.6元,最多的竟达300多元。如此高价,有多少孩子能够想去就去?此外,如今正在各地儿童娱乐场所大兴特兴的“鬼神宫”、“妖魔窟”等等,那阴森恐怖的灯光、狰狞可怕的形象,常有小孩被吓得厉声惊叫,心律失常。显然,这些也绝对属“少儿不宜”。于是,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许多儿童被家长锁在家里看书、写字、练琴、画画。然而,把孩子关在家里远离于社会显然也不宜。那么,该让孩子们到哪儿去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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