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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产权意识健全法律机制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6-09-04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增强产权意识健全法律机制 【香港《信报》8月24日文章】题:中国知识产权屡遭外国侵犯(作者石千) 正当美国人大谈知识产权保护,并为知识产权问题威胁要对中国'...

增强产权意识健全法律机制


【香港《信报》8月24日文章】题:中国知识产权屡遭外国侵犯(作者石千)
正当美国人大谈知识产权保护,并为知识产权问题威胁要对中国进行制裁时,中国的知识产权正面临着严重涉外侵权,这听起来似乎有点新鲜,其实不然。
话可从日前一个案例谈起。1995年6月北方某市一家外资企业与当地一家名牌国有企业下属单位签订一份合资协议并规定:一、中方企业立即及永久停止制造及出售与外商投资企业所制造类似或以任何方式相竞争的产品;二、中方企业立即及永久停止制造、促销、交易或出售带有“金鸡”商标或装璜的任何产品,同时中方企业应正式及不可撤销地把自己的“金鸡”牌商标转让给外资企业,且中方企业自己无权再把该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即使许可也不能收取任何费用……。
该协议签署初期双方还相安无事,可等到矛盾暴露时已经晚了。明眼人一看这是个不平等条约,然而该外商控制的企业却以中方企业违反合同为由日前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主持“公道”。同时中方企业还以颜色,以不平等条约及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向外方提起反诉。
这是一个典型以合资为名侵犯中国知识产权的案例,在有关部门引起很大震动,许多企业家或官员清醒了—原来老外也想侵犯咱们的知识产权,我们也有东西值得他们垂涎的。
然而,问题本身不在是否清醒,而在于这么不平等的合约是如何签署的?有关当事人一语道不尽难言之隐,当初是上级主管部门一直做工作,不要吓跑外资,要保证合资成功就要适当作点“让步”,没想到“一让”千里。名牌商标被低价或无偿夺走
近来,中国内地关于利用外资与中国名牌保护的争论非常热烈,其中一个焦点就是中国名牌商标价值,在合资过程中有意或无意被严重低估或漏估。如华北某市一个很有实力的名牌产品合资时只估价500万元,而该产品成名之前光花在广告方面的推销费就达一亿多元。据报道,中国洗涤行业的名牌商标现几乎完全被外商吞食,而其中许多是低价或无偿被夺走的。
中国知识产权被涉外侵权的另一种表现是中国的出口产品或著名商标在境外被侵权。表现之一,中国的一些老字号驰名商标常常遭外国商人抢注。所谓抢注是指申请人利用不正当手段把别人已知名的商标,用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从而获得注册地法律保护,同时达到排挤合法拥有该商标者的目的。如天津市非常驰名的“狗不理”商标及店名在日本大肆被仿冒,有关当事人正就此向侵权方提出交涉。
另一个表现则是许多出口商品尤其是名牌商品商标在进口国被仿冒或抢注严重,主要集中在玩具或纺织品及一些农副产品上。如上海一家名牌电池在美国不仅被冒仿侵权,且最终还被仿冒者赶出了美国市场。此外,中国的一些专利技术也常常在国外被假冒,尤其是一些外观设计被侵权更为严重。由此中国的一些企业或政府不得不每年要花费大量的人力或物力,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以免失去传统的出口市场。国人及主管领导层产权意识差
然而,为什么中国的知识产权尤其是名牌商标常被外国人侵权呢?专家们认为不外乎下列主要原因——
首先,国人尤其是部门领导及企业老板的知识产权意识差是导致此现象的关键。一方面是无视别人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自己花几十年甚至几代人心血创出的牌子又不去珍惜,更不知无形资产还是一笔财富。所以在出口或与外商合资过程中很容易让人钻空子,当醒过来时已经晚矣。
其次,注重短期经济效益,缺乏必要人才及资金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许多名牌被侵权都是企业急于求成,追求一时经济利益甚至是私利造成的;当发现被侵权后,又没有足够的资金及人才去打国际官司,结果眼睁睁看着时效过期而失去保护。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中国至今仍没有建立起一套保护名牌商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何为“著名商标”与“驰名商标”,它们的区别是什么,现在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从而也无法要求外国政府对中国的驰名商标提供特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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