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快报》文章:《苏联的强盗式贸易》
【本刊讯】香港《快报》七月十四日刊登一篇文章,题为《苏联的强盗式贸易》,全文如下:
越来越多的东南亚国家,正在发展与苏联的贸易关系。苏联供应的货物虽然品质低劣,但售价廉宜,东南亚国家售给苏联的货物也都能获得合理价格。但这只是开始,苏联在与任何国家刚建立贸易关系时,都是公平交易的。这些东南亚国家与苏联的贸易关系进一步发展之后,将会产生怎样的结果,目前尚难断言,但从已经与苏联建立密切贸易关系的东欧各国之遭遇来看,则可以对这些东南亚国家的未来遭遇窥见一二。
当苏联与东欧各国建立密切贸易关系后,成立了一个东欧经济理事会(包括华沙公约各国以及蒙古与古巴),实际上成为苏联操纵东欧经济命脉的工具,这些国家欲摆脱这个“经济理事会”而不能,因此上周在布达佩斯召开理事会议时,并不能减少苏联的羁绊,而是加强了“合作”。
最主要的“合作”是规定在一九七六至一九八零年间,这些国家与苏联的贸易须增加百分之五十七。而这些国家目前的对苏贸易已经占他们的全部对外贸易的半数以上,换一句话说,在五年之后他们将被迫放弃一切对西方的贸易,把全部原料卖给苏联,而所需的一切进口物品也必须向苏联购买。
布达佩斯会议又规定这些国家要共同分担一九八零年时拨出的一百五十五亿美元从事十项大规模工业计划的发展,包括提炼和生产四种稀有金属,使苏联将来能以核子电力供应这些国家,但这些国家所享用的核子电力却仍是要向苏联付款的。没有一个东欧国家甘心进行这种“合作”,但他们的经济命脉已经因过去的“密切贸易”而被苏联所操纵,本身已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又因在苏联的紧箍下无法与西方开展贸易,于是就非继续“合作”不可。所以在布达佩斯进行的“同志般的磋商”中,柯西金同志所提出的每一项计划,其他同志皆不能不接受。
自今年以来,苏联卖给东欧国家的石油加价百分之一百三十,虽仍比阿拉伯石油廉宜,但布达佩斯会议规定今后将随时依照“国际价格”而调整。目前苏联每年供应东欧各国石油五千万吨,一九八零年将增至七千万吨,而且全部照国际价格收费。这些国家由于和苏联的贸易关系太密切,已不可能从其他方面获取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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