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通过九项赴大陆投资案
【中央社台北8月13日电】赴大陆投资专案审查会议今就台塑、美亚钢铁、中兴纺织等10件赴大陆投资案进行审查,除台塑漳州电厂案仍须评估政策面而暂无决议外,其余九案均顺利通过。
此次会议申请案件总金额达4.51亿美元,除台塑漳州电厂案将交付委员会议做最后决议外,其余九案全获通过,其中包括五家上市公司:
一、瑞利企业公司转投资东南(福建)金属工业公司,投资金额220万美元。
二、正新橡胶工业公司经英属威京群岛转投资正东机械公司,投资额250万美元。
三、中兴纺织公司经香港朝音昌投资公司转投资上海朝兴纺织品公司,投资额300万美元,从事生产销售业务;另以300万美元转投资中兴投资公司,从事经营纺织、服装、食品等工业性投资,并对投资事业提供机器设备及原物料进口及产品外销业务,不过在赴大陆从事企业科技研发项目,仍属禁止类项目,专案小组仍将进行审查。
四、中兴纺织公司转投资中兴投资公司,投资700万美元从事经营纺织、服务、食品等投资业务;另外转增资700万美元,投资上海中兴纺织公司。
五、美亚钢管厂转投资美亚金属制品公司,投资金额95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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